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业办事
动产抵押登记
浏览: 次    时间:2015-08-31
动产抵押登记
服务内容 动产抵押登记
办事程序

1、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物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

 2、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

          3、勘验和查询

4、审核和发证

申报材料
·  3、其他相关文件和材料    
·  2、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承诺时限 5
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 52867427 52867428

上一条:

下一条:

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并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在线访问量: 次 企业述求
辽ICP备19017287号 辽公网安备210402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