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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审方员)变更
浏览: 次    时间:2015-09-01
企业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审方员)变更

一、事项设置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验收——变更
三、申报材料:
相关人员的学历证明及职称证明;工作经历一览表;劳动部门签署的劳务合同;培训合格证;体检合格证;企业质量负责人2寸照片2张;同时携带《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收回原驻店药师资格证及胸卡
四、法定时间: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承诺时间: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
七、咨询电话: 5822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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