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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
浏览: 次    时间:2015-09-09

1、前置条件 
(1)凡在本市规划区域内,不分地区位置,建设单位提供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市建委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由相应资格单位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报告书。 
2、收费依据、标准、程序 
(1)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依据辽财非(2005)691号文件规定。 
(2)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76元。 
(3)市建委按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的前置条件,据实核定,出具《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单》,由建设单位到市收费局结算中心统一缴费。 
(4)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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