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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活动许可办事指南
浏览: 次    时间:2015-09-15

一、事项类别:审批
二、事项设置依据:《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三、办事程序:
1、填写电力设施悬挂物体许可申请表
2、市经委审核
3、市经委准予行政许可
四、 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
1、近期同版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2、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3、电力设施杆塔悬挂物体许可申请表
4、杆塔悬挂物体地点平面图
5、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6、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签定的可悬挂物体协议书(各材料一式三份)
五、法定时间: 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七、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窗口咨询电话:52867494


二、事项设置依据:辽经电力[2005]8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等三项许可办法的通知》
三、办事程序:填写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申请表---市经委审核--------市经委发证
四、 申报材料及前置条件:申请表等材料
五、法定时间: 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七、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窗口号码及咨询电话:5286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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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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