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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顺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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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07]16号

                                                                      

 

 

 

关于印发抚顺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抚顺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2007年 5月23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七年六月六日

 

 

抚顺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7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小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2006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地质灾害勘查成果,全市地质灾害主要包括6种类型:

(一)滑坡。可能发生滑坡灾害的地区,市区主要分布在东露天矿南帮、西露天矿北帮地区及东洲区龙凤街道博海蜡化社区,以东洲区新屯街道东泰社区、龙凤街道博海蜡化社区、万新街道万北社区、老虎台街道虎北社区、煤都路部分地段及新抚区南阳街道、站前街道临近西露天矿坑地区尤为严重;三县主要分布在清原县清原镇北山地区及夏家堡、北三家、南口前等乡镇及202国道沿线,新宾县大四平四方台村、永陵镇清永陵后山、新宾镇和平村三道沟、苇子峪蛤蟆塘沟等地区,抚顺县南部救兵、马圈子、峡河等地区。

(二)泥石流。可能发生泥石流灾害的地区,市区主要分布在东、西露天矿矿坑,东洲区碾盘地区和顺城区甲邦地区矿山尾矿库;三县主要分布在清原县夏家堡、北三家、南口前等乡镇及敖家堡乡大东沟铁矿、抚顺莱河矿业、红透山铜矿、斗虎屯石灰石矿等矿山的尾矿库和清原镇北山地区,新宾县新宾镇、永陵镇及上夹河、苇子峪、平顶山、下夹河地区及各矿山的尾矿库,抚顺县南部上马、后安、救兵、马圈子、峡河等乡镇及各矿山的尾矿库。

(三)地面塌陷。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灾害的地区,市区主要分布在老虎台矿、龙凤矿18.41平方公里采煤沉陷区和东洲区龙凤、搭连及新屯地区的日伪时期旧采区;三县主要分布在新宾县大四平地区和抚顺县章党煤矿。

(四)地裂缝。市区主要地裂缝从西到东有五条:石油一厂—发电厂地裂缝、千金小学—原市公安局大楼地裂缝、礼泉路地裂缝、原抚顺电瓷厂—榆林小区地裂缝、东林五路—抚顺电瓷厂地裂缝。另外,新宾县大四平镇马架子四平煤矿南山也有地裂缝存在。

(五)崩塌。可能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地区主要分布在202国道、沈通、彰桓公路及县、乡级公路两侧。

(六)矿震。主要矿震影响区为市区南北台及公园地区。

上述地质灾害对所影响区域的居民、企业,公路、铁路及公共设施等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每年汛期突发强降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发生次数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6—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

(二)非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地面塌陷、地裂缝、矿震、滑坡等地质灾害并非完全由降雨所引发,与采矿等工程活动关系密切,因此,在非汛期也应加强防范。

三、200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各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二)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负责灾害现场调查,及时提供防灾救灾决策依据,进行灾后对策研究(专家组人员名单见附表)。

(三)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区政府要责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现状、气象部门提供的短期降雨预测结果及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有关精神,编制本县区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报县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市水务、交通、教育、房产、城管、采沉办等有关部门及抚顺矿业集团、石油一厂、发电厂、煤矿电机厂、抚顺电瓷厂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抚顺市国土资源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及采取发放明白卡、设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人们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防治地质灾害的水平。

四、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因生产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已经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新宾县、抚顺县,要严格按照所建立的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工作;未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居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住户及厂矿企业要及时进行搬迁避让。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对各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灾害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气象、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

(四)铁路、公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各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灾害点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五)水务部门做好水库库区滑坡灾害的调查,对灾害易发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六)房屋产权单位及房屋管理部门认真做好采煤沉陷区、地裂缝影响区内房屋的监测巡查工作,对危险房屋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居民安全。

(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周围地质环境的调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八)抚顺矿业集团负责采煤沉陷区、东露天矿、西露天矿边坡的监测、巡查工作,对出现的灾情要及时进行治理。同时,认真做好老虎台矿减震措施,降低矿震发生的震级和频次。

(九)石油一厂、发电厂、抚顺电瓷厂、煤矿电机厂负责本厂区地面变形及厂房设施安全的监测工作。

(十)各矿山企业认真制定防灾预案,并负责本矿区沉陷、滑坡、泥石流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防灾领导机构和应急机构,建立落实汛期值班和预报预警制度,各灾害隐患点要设专人负责。

(二)各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一方面要及时上报,另一方面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三)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抚顺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抚政办发〔2006〕11号)规定的程序和职责开展工作。

附件:1. 抚顺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名单

      2. 抚顺市区受地裂缝影响建筑物统计表

3.抚顺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责任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灾害  治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抚各部队,抚顺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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