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准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核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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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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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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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填制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有,提出情况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查后,财政部门到现场审查资产处置情况,最后确定批准结果
· 2.出售资产,首先由单位提出出售理由和申请,由财政相关处室负责组织对该资产进行评估后,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政府批准,采取公开上市拍卖方式出售该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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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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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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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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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67437 5286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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