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大连市拟建立中小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浏览: 次    时间:2017-01-18

       本报讯(记者巴家伟)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获悉,为鼓励“双创”工作的落实,我市今年将深入开展企业间合作、配套对接活动,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和大连保监局正研究、探讨建立中小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拟引入保险机制,避免新产品应用中因质量问题出现的赔付负担。

       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处处长刘向阳介绍,开展试点工作,旨在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引导我市企业广泛采购和应用中小企业新产品。拟建立的中小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保险公司针对中小企业新产品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批次装备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中小企业投保,产品使用方受益,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所交保费给予适当补贴,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中小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开展试点工作,可“包容创业”,让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的小微企业敢于创新;可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有利于企业间配套协作;可避免中小企业尤其是创业小微企业不至于被索赔而倾家荡产。

       罗滨森通用设备(大连)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东明认为,目前中小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推广应用难度很大,一旦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些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愿意承担责任,而且对新产品需要一个接受过程,如能建立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等于为中小企业增加了一道“防火墙”,可化解应用新产品所带来的风险,在推动技术改造、升级换代等方面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

新闻来源:大连日报

上一条:

下一条:

指导单位:抚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抚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抚顺宏瑞科技 024-52724779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并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920*1080
在线访问量: 次 企业述求
辽ICP备19017287号 辽公网安备21040202000216号